欧洲申请:欧专局要求提供变更前及变更后申请人共同签署的转让协议(CONFIRMATORY DECLARATION OF ASSIGNMENT AND ACCEPTANCE),转让协议只能由CEO, President 或者 Director 签署,如不是由上述职位的人签署,需提供签字人有权代为签署的官方证明,如委托书等。转让协议只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需要缴纳官费100欧元(约762人民币)。
巴西申请:需由变更前及变更后申请人(转让人及受让人)签署转让协议(PATENT ASSIGNMENT AND TRANSFER DOCUMENT),另外还需要两名见证人共同签署,签署后的文件需要公证后并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由于目前中国不属于海牙协定的成员,海牙认证需要去香港办理,手续繁琐,也可以选择去巴西领事馆认证(consular legalization)作为海牙认证的替代手续。官费约为30美元(约202人民币)。如果变更后的申请人为新申请人则需要提供委托书。上述所有文件要求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