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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师 刘博
本文主要针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代理师与发明人的沟通进行讨论。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讨论:代理师与发明人为什么沟通、如何沟通、沟通时的几点注意事项。
1. 代理师与发明人为什么沟通
从代理师的角度出发,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中,代理师不仅需要理解发明人的发明构思,还需要对发明构思进行总结概括甚至扩展,以及正确记载相关实施例并对实施例进行合理的变型。从发明人的角度出发,发明人需要将自己的发明构思和相关实施例准确、清晰、完整地传达给代理师,以使代理师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能够正确体现发明构思且构建适当的保护范围来保护发明构思。
从双方的上述目的出发,代理师与发明人进行沟通是能够实现上述目的的有效途径。而且,在技术领域陌生或者技术构思复杂等情况下,这种沟通甚至成为实现上述目的的必经途径。在简单明确沟通理由之后,我们再进一步讨论如何沟通。
2. 代理师与发明人如何沟通
2.1沟通内容
无论发明人的技术构思的复杂程度如何,发明人在提出自己的发明构思时都会包含一条或多条如下的逻辑线:a.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b.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c.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效果。而且,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过程中,代理师的撰写逻辑也将始终遵循上述逻辑线进行。因此代理师与发明人的沟通内容理所当然地应当始终围绕以上的逻辑线进行。
通常,在沟通过程中,代理师与发明人应优先拆分出每一条逻辑线,在清楚拆分的过程中应当始终遵循上述逻辑线的过程进行梳理。
进一步地,在包含多条上述逻辑线的情况下确定重要的逻辑线,以及与重要的逻辑线相关的其它逻辑线。
更进一步地,在以上基础上应当完整理解每一条逻辑线内a、b、c各自的内容并明确它们的逻辑关系。
最后,对b对应的实施例的技术细节以及变型等进行挖掘和讨论等。
2.2 沟通方式
基于笔者自身的经验,有效的沟通方式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发明人提供资料(包括提供交底文件、参考文件以及之后沟通过程中对发明构思的陈述等);第二种是双方进行问答式交流(包括通过邮件、音视频等手段进行问答)。
在一般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件中,通常采用以上两种沟通方式的结合。但是,有些时候可能采用其中的一种即可。采用何种沟通方式更合适可能受到交底资料的完善程度、代理师对技术方案的理解程度、发明人对专利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技术构思的难易程度以及双方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例如,在技术构思相对简单且发明人对专利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发明人已按照2.1所述逻辑线足够完整和清晰地提供了交底资料的情况下,则只采用第一种沟通方式即可。反之,则需要结合两种沟通方式,甚至采用第二种沟通方式进行反复沟通。
2.3沟通手段
以下列出几种典型的沟通手段及其对应的优缺点。
第一,书面沟通,工具可以是邮件和通讯软件。这种手段不限制沟通人数,且方便备案查询。但是书面沟通效率并不高,并且不适用时限紧张的情况。
第二,音视频沟通,工具可以是电话和通讯软件。这种手段不限制沟通人数,但是备案方面与书面沟通相比不够方便。另外,音视频沟通可以实现实时沟通,效率足够高。
第三,面晤沟通,这需要双方约定地点进行会面。这种面晤沟通受时间和空间较大限制,而且备案方面也不够方便。但是面晤沟通对于展示实物以及双方彼此了解互动具有其它手段不具备的优势。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面晤沟通受时间和空间较大限制而不适于太多人参与之外,采用音视频手段的人数实际上可以是任意人数,但是考虑到参与人数过多可能导致跑题以及沟通不连续等严重影响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情况控制参与人数。
3. 沟通时的注意事项
在代理师与发明人沟通过程中,除了待人礼貌、遵守约定时间等一些基本要求之外,笔者提出以下三点注意事项。
第一,代理师和发明人都要有清晰的沟通逻辑,彼此都需要注意对沟通方向进行合理引导。代理师应尽量遵循2.1的逻辑线进行沟通,特别是代理师要引导发明人解答代理师的疑问、总结发明实质、提高沟通效率。发明人则应当突出发明构思中的重点向代理师进行说明。尤其是,双方都应尽量避免跑题。
第二,代理师和发明人都要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彼此都需要耐心听取对方的陈述,切忌多言多语和自言自语,更不要频繁打断对方发言,避免影响一方陈述的连续性。而且,在倾听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提取关键信息。
第三,代理师和发明人都要对沟通过程进行适当的记录,沟通之后进行整理备案以便之后查询。
以上,笔者对代理师和发明人之间的沟通提出了一些简单的见解,希望对有相关经历或需求的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