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 2021《商标审查理指南》 | |
概述 | 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 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
适用要件 |
(1)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在先登记或使用其字号; (2)该字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
(1)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他人已在先登记或使用其字号; (2)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该字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系争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误以为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或者服务来自字号权人,或者与字号权人有某种特定联系,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
其他 |
(1)原则上系争商标与在先字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时可能容易产生混淆,但在个案中应根据在先字号的独创性、知名度对系争商标与字号是否构成近似进行判断。 (2)对在先字号权的保护原则上应当以与字号权人实际经营的商品/服务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为限,但在个案中应根据在先字号的独创性、知名度,以及双方商品/服务的关联程度,具体确定该在先字号的保护范围。 |
(1)原则上系争商标与在先字号相同或基本相同时容易产生混淆,但在个案中应根据在先字号的独创性、知名度对系争商标与字号是否构成基本相同进行判断。 (2)对在先字号权的保护原则上应当以与字号权人实际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但在个案中应根据在先字号的独创性、知名度,以及双方商品或者服务的关联程度,具体确定该在先字号的保护范围。 |
编号 |
被异议商标/ 争议商标 |
案件类型 | 裁文日 |
是否认定侵犯 在先字号权 |
相关认定内容 |
1 |
(第27176067号[1]) |
异议 | 2021-06-30 | √ | 被异议商标“华大”与异议人知名商号“华太”近似。 |
2 |
(第42567987号[2]) |
异议 | 2021-07-21 | √ | 被异议商标“百丽德”与异议人商号“柏丽德”的读音相同,文字构成和整体外观相近。 |
3 |
(第43429696号[3]) |
异议 | 2021-08-04 | × | 被异议商标“三幸名屋”与异议人商号“三幸制果”或“三幸”并未构成近似。 |
4 |
(第45497061号[4]) |
异议 | 2021-08-24 | √ | 被异议商标中的“沪”为上海的简称,“永秀”是被异议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永秀”商号属于基本相同的情形。 |
5 |
(第43052894号[5]) |
无效宣告 | 2022-04-12 | √ | 争议商标的英文部分“JENSTON”完整包含于申请人“简成医疗 JENSTON MEDICAL”商号之中。 |
6 |
(第40094662号[6]) |
无效宣告 | 2022-04-19 | √ | 争议商标“华冀”与申请人商号中的“冀华”文字构成相同。 |
7 |
(第28321986号[7]) |
无效宣告 | 2022-04-19 | √ | 争议商标“孚能电池”完整包含了申请人企业字号“孚能”,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分的其他含义。 |
8 |
(第38916353号[8]) |
无效宣告 | 2022-04-21 | × | 本案中争议商标“山地卡特”与申请人“卡特彼勒”商号未达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程度。 |
9 |
(第35769310号[9]) |
无效宣告 | 2022-04-21 | × | 争议商标“VOLNAR”与申请人的商号“VOLVO”并未构成相同或基本相同,未达到高度近似。 |
10 |
(第20749354号[10]) |
无效宣告 | 2022-04-22 | × | 本案争议商标“云华首农”文字构成与申请人主张的在先字号文字“首农”本身尚存差异,未达到基本相同。 |
编号 |
被异议商标/ 争议商标 |
案件类型 | 裁文日 |
是否认定侵犯 在先字号权 |
相关认定内容 |
1 |
(第22054850号[11]) |
无效宣告 | 2021-01-23 | √ |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包”等与申请人主营的服务“时尚预测和潮流分析”在销售场所、消费群体等方面相同或具有较强关联。 |
2 |
(第9039686号[12]) |
无效宣告 | 2021-01-29 | √ |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建筑”等属于工程建筑服务或与之相关的服务。而申请人实际经营的领域就是工程建筑。 |
3 |
(第41667105号[13]) |
异议 | 2021-08-23 | √ | 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30类的食品)与该异议人所从事的行业(乳制品的生产销售)具有一定关联。 |
4 |
(第44914281号[14]) |
异议 | 2021-10-14 | √ | 异议人在先使用商品“家具”等与被异议商标的商品“地毯、墙纸”等相同或密切相关。 |
5 |
(第47477858号[15]) |
无效宣告 | 2022-01-29 | √ |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墨水、文件复印机用墨纸等商品与申请人主营的喷墨打印等商品及服务行业关联性较强。 |
6 |
(第45777059号[16]) |
无效宣告 | 2022-01-29 | √ | 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茶饮料;方便米饭”等商品与申请人公司从事的美食外卖行业具有一定关联性或重合性。 |
7 |
(第44890661号[17]) |
异议 | 2022-02-18 | √ | 被异议商标的指定服务“气象信息”等与异议人提供的气象服务软件等相同或存在一定关联。 |
8 |
(第43678094号[18]) |
无效宣告 | 2022-02-21 | √ |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鱼制食品”等商品与申请人所属的餐饮行业关联性较强。 |
9 |
(第36464482号[19]) |
无效宣告 | 2022-03-02 | √ |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制塑像等全部商品与申请人商号使用的雕塑、石材商品属于类似商品。 |
10 |
(第22464518号[20]) |
无效宣告 | 2022-03-18 | √ |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医疗器械和仪器、理疗设备等商品与申请人主营的反渗透水处理机、透析用水系统等产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同性。 |
编号 |
被异议商标/ 争议商标 |
案件类型 | 裁文日 |
是否认定侵犯 在先字号权 |
相关认定内容 |
1 |
(第41192313号[21]) |
异议 | 2021-09-18 | √ | 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绘画材料”与异议人所从事的行业“零售服务”密切关联。 |
2 |
(第46525642号[22]) |
异议 | 2021-10-15 | √ | 强调异议人早就在中国投资众多领域,“淡马锡”作为字号被在先使用且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源自异议人或与异议人具有特定联系,进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
3 |
(第46549484号[23]) |
异议 | 2022-02-28 | √ |
异议决定只提到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被异议商标的商品为第30类的各种食品;而异议人公司为电商平台,在网上销售各种产品。 |
编号 |
被异议商标/ 争议商标 |
案件类型 | 裁文日 |
是否认定侵犯 在先字号权 |
相关认定内容 |
1 |
(第42705987号[24]) |
异议 | 2021-08-11 | √ |
异议决定中认定“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异议人主要经营的动画制作、DVD、VCD发行等行业具有一定关联”。 但被异议商标的商品为第30类的各种食品,与异议人主要经营行业的关联性并不强。 |
2 |
(第50516428号[25]) |
异议 | 2022-03-01 | √ | 异议决定中没有具体说明双方商品或者服务的关联性,只强调了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异议人是世界第四大能源公司,主营业务是原油、天然气等化工产品,而被异议商标的商品为第25类的“服装,围巾”等,显然谈不上什么关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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