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的“好待百”“梦多加喱”商标异议案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
4月26日,正值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日”活动上,商标局局长崔守东先生发布了10件“2020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 我所代理的“好待百”“梦多加喱”商标异议案,作为打击恶意拆分申请国外知名商标行为的典型案例成功入选。
一、案件基本情况介绍
异议人好侍食品集团本社株式会社(以下称“好侍公司”)是知名日本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咖喱、调味料、休闲食品、健康食品等,尤其在咖喱产品上拥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异议人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产品屡获奖项,通过近二十年的广告宣传和踏实经营,其所持有的“好侍”、“百梦多”、“味嘟嘟”等商标,已经成为我国食品业界和消费者所熟知的品牌。近年来,伴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对异议人的商标进行恶意摹仿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同时存在低劣仿冒品经营的案件。这些恶意“傍名牌”的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异议人的合法在先权利和良好商誉。并且,在给异议人带来极大维权负担的同时,也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及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我所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迄今为止已对近30件恶意摹仿商标提起了异议或无效宣告,本次入选“2020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的“好待百”“梦多加喱”商标异议案件,正是其中的典型事例。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异议商标“好待百”、“梦多加喱”与异议人的“好侍”、“百梦多”并存使用时,是否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本案中,被异议人“南京姚盛商贸有限公司”将同属于异议人的两件商标及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名称进行拆分并再次组合,同时,通过将“侍”和“咖”字替换为字形极其相近的“待”和“加”字的方式,达到逃避近似审查的目的。
由于商标审查采取个案审查原则,因而给这种恶意拆分组合同一在先权利人商标的行为获得了可乘之机。而通过我所的努力,最终商标局认定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对“好待百”、“梦多加喱”商标做出了不予注册的决定。
二、案件法律意义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将国外知名商标改动、拆分进行注册的案件。商标异议案件中对于商标相同近似的判定同样依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但在具体案件中,还需对引证商标知名度、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是否出于正当的使用目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异议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取得“好侍”、“百梦多”的商标专用权,并以组合形式使用在“咖喱”产品上,经异议人长期广泛的宣传使用,“好侍百梦多咖喱”这一组合标识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同时,查阅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即可得知,本案被异议人除上述商标外,还申请了“好待百梦卶加喱”“好待白梦卶加喱”商标。被异议人意图注册多件与异议人商标构成近似的商标,明显具有攀附异议人商誉的恶意。在此情况下,被异议商标若在“调味品”相关商品上获准注册,并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使用,必然会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随着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恶意注册力度的加大,出现了很多像本案被异议商标一样的更为隐蔽的商标抄袭摹仿方式。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案件评议中所言,对于围绕同一在先知名商标通过变形、拆分等方式进行摹仿、抄袭的注册申请行为不再孤立审查,割裂各商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而是将申请人在同一主观恶意支配下申请的系列商标作为整体考虑,将上述多个异议案件合并审理,从而全面考虑双方商标的近似程度、在先商标的知名度,在后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才能达到制止傍名牌,实现公平公正的审理结果之目的。
在我所商标团队不懈的努力下,商标局肯定了我方客户在先商标的知名度,并对被异议商标的恶意给予了认定,最终帮助客户成功阻止了被异议商标获得注册,为客户维护了商标专用权。我所也将继续秉承“诚实守信,保证质量”的经营理念,竭尽全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海内外客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