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恢复代征代缴印花税业务的公告(第326号)
关于中国专利申请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的印花税缴纳事宜,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12日发布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税务部门关于印花税征缴业务做出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印花税业务。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针对该事宜,2019年9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发出公告,为方便专利权人和专有权人依法缴纳印花税,决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恢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2019年9月16日前未缴纳印花税的,可于2019年9月16日后按原缴费渠道办理缴纳。
根据上述公告,我所于本日(2019年9月16日)起,恢复缴纳专利印花税,且对于2019年9月16日前未缴纳印花税的案件进行补缴手续。请知悉。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间: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