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最新资讯 >
成功案例 >
侵权纠纷
普利司通(日本)vs建新公司等(中国):(外观专利侵权纠纷)
导读:仅生产外观设计产品的重要部件亦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简介:该案涉及外观专利的间接侵权案件。权利人对轮胎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而建新公司等是轮胎胎面胶的生产企业,并不直接生产轮胎。鉴于其生产的胎面胶花纹与权利人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轮胎花纹无实质性差异,我方以间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但一审法院未对间接侵权的事由进行审理,而以轮胎和胎面胶不属于同类产品为由认定侵权不成立。最终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我方观点,认定间接侵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