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代理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获得二审胜诉,该发明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而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全部无效。 纠...
近日,我所代理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获得一审胜诉,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而全部无效该发明专利。 该案行政阶段我所代...
索赔1500万的发明专利终审判决被全部无效




近日,我所代理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件获得二审胜诉,该发明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而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全部无效。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在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阳科技”)正在为上市冲刺之际,圣戈班性能塑料帕姆普斯有限公司(简称“圣戈班”)起诉明阳科技制造、销售的部分自润滑轴承产品侵犯其“免维护的滑动轴承”专利,要求赔偿损失暂计约15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12月,我所代理明阳科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无效宣告请求书》。
 
2021年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该专利所述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作出第5066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2021年8月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人民法院作出(2020)沪73知民初1165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结果如下:准许原告圣戈班性能塑料帕姆普斯有限公司撤诉。
 
在历经一审、二审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圣戈班的上诉请求,维持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这起案件涉及明阳科技的核心业务产品,涉案金额占到其总营收的27.45%。在明阳科技于北交所上市的历次问询中,本案都是核心问题之一。

随着涉案专利被全部无效,圣戈班被迫撤诉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明阳科技扫除了上市路上的障碍,于2023年3月15日在北交所成功上市。
 
本案亮点:

策略制订阶段:

在受到客户委托之后,我们迅速对涉案专利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现有技术进行了充分的检索,根据检索到的文献制定了以新创性为主、公开不充分和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为辅的无效策略。并制定了如果无法全部无效该专利时的诉讼策略,即,通过公开不充分、新颖性等无效理由迫使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中对专利进行限缩性修改或解释,从而进行不侵权抗辩。
 
无效审理阶段:

事情的发展大部分符合我们的预期,专利权人在书面意见陈述中,为克服不具有新颖性的无效理由,对权利要求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并删除了大量的改性剂等并列选择的技术方案。

但专利权人在陈述意见时,明确将本专利的中间层聚合物解释为是通过接枝共聚获得的,不同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通过单体共聚获得的聚合物。对此,由于说明书中实际上并没有关于是通过接枝共聚获得的明确记载,而且从技术角度来看该主张也不合理,确实超出了我方的预测。

针对专利权人的修改和主张,我们立刻调整了无效策略,将公开不充分作为主要的无效理由并争取将该专利全部无效。诉讼策略也调整为主张明阳科技自主研发的产品的中间层聚合物不是接枝共聚获得的,并着手收集相关的证据。

在口审中,我们进一步强调了本发明技术效果是由中间层聚合物带来的,并对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特别是对于发明点的聚合物应当至少公开到什么样的程度,本领域技术人员才能够实施、再现进行了充分的说理。进一步,我们还基于专利代理师高分子领域的技术背景,从技术角度对于接枝共聚改性的不合理主张进行了说明,并相应地提交了相关论文证据。

2021年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基于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理由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行政诉讼阶段:

在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过程中,专利权人试图主张在申请日前使用权利要求1中的马来酸酐接枝改性ETFE的方法是唯一的,并提交了反证。

对此,我所代理人基于多份证据并结合自己的科研经历,论述了马来酸酐改性ETFE存在的多条工艺路线,包括单体共聚、链转移、接枝共聚等,而且接枝共聚本身也存在多种已知的方法。并且检索到了证据来证明,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不是唯一公开了马来酸酐接枝改性ETFE具体方法的技术文献,专利权人的反证并不能证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清楚其聚合物的制备方法。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我方主张,二审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本专利的中间层聚合物未能被清楚地确认;本专利并未清晰地记载获得该中间层聚合物的具体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其技术方案;本领域中接枝是常规技术手段,具体的接枝也有不同方式,具体改性方法也有多种,即便新证据公开了使用马来酸酐改性 ETFE 的方法也并不表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会使用该方法;聚合物的反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当制备方法的具体条件不能确定时,聚合反应的常规参数就无法确定,进而中间层聚合物的分子量分布、结构、组成等均无法确定。由此被诉决定认定本专利说明书对全部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并无不当。
 
总结:

随着我国企业的迅速发展,产品性能质量不断提升,市场规模也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需要更为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提起专利无效是对专利侵权诉讼有效的反制手段,制定无效策略并根据进展及时调整,才能取得更好的结果。

基于公开不充分而被无效的专利并不多见,仅仅进行空洞的主张通常不会被合议组认可,需要进行充分的说理和相应的举证才有可能成功,而这也对专利代理师的技术理解水平和法律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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